主要指标:到2010年,文化产业总收入70亿元,其中:文化行业15.3亿元,广播电视7.8亿元,新闻出版25亿元,职业教育和社会办学3.9亿元,体育1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2.4亿元,其中:文化行业投资2.6亿元,广播电视行业投资4.4亿元,新闻出版行业投资60亿元,职业教育和社会办学投资1.9亿元,体育行业投资3.5亿元。
重点任务:建设完成8个文化产业项目,即: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工业园、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有线数字电视、长春文化大厦、汽车产业技能人才培训中心、长春日报印务中心、机械加工人才培训中心、长春E3赛车场。
长远目标:把我市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教文化城、电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