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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长春市枪击案昨日在长春中法开庭 
2009-7-1 8:31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新闻回放

    2月1日19时许,南关区一汗蒸馆门前,张丽平和一员工正在放鞭炮,突然两名男子开车过来,其中一人下车后连开数枪,造成张丽平腿部受伤。几天后,嫌犯王新学和吴占民相继落网。经查,王新学因和前妻张某有债务纠纷,便购买手枪,要和吴占民去吓唬张某,当天张某不在汗蒸馆,最终吴占民在门前连开数枪,造成一人轻伤。

    东亚讯(胡春晓 张玉卓 记者 王阳) 昨日10时,轰动一时的“2·01”枪击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于此前调查的案件事实,审判人员、公诉人员及嫌犯基本没有异议,只是在部分细节上还有分歧。王新学和吴占民当庭表示,购买手枪后,两人曾到双阳区连开三枪检验,但是后来通过媒体报道才知道买的是什么手枪。王新学的律师认为,王新学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买枪后曾到双阳检验

    王新学称,他购买手枪之后,在河南老家一加油站附近拿到枪,与吴占民返回长春后,二人还曾开车到双阳区,找一个无人的地方,连开三枪,检验后确认是真枪。

    开枪后曾回现场查看

    提起案发当晚的情况,王新学表示,两人当天都喝了一些酒,吴占民下车开枪之前,他曾嘱咐吴占民朝天开三枪,不要伤人。对于这个说法,吴占民称自己已经记不清了。

    吴占民回忆说,当时他看到被害人张丽平后,曾向其旁边的地面开枪,当现场人员跑开后,他透过玻璃门看汗蒸馆内并没有人,于是向汗蒸馆方向开枪,最终打光了一梭子子弹。可是根据调查,当时汗蒸馆正在营业,还有一些顾客。

    开枪后,吴占民迅速上车,王新学驾车,二人离开现场。车开到一个路口后停下,吴占民又返回现场,查看自己有没有打伤人,王新学则把车停在汗蒸馆附近,之后因为打不着火,二人分别打车离开。后吴占民拿到车钥匙,又回到现场把车开走。

    看媒体报道才知买的啥枪

    案发后,王新学非常关注媒体的报道,此前他并不知道自己手枪的品牌和型号,看过媒体的相关报道后,他才知道自己买的是勃朗宁手枪。枪击案发生后,吴占民曾经提出把这把手枪悄悄丢在派出所门口,让枪支到警方手里,王新学表示让他“看着办”,但二人最终没有这样做。

    一嫌犯当庭称不认识手枪

    除了王新学和吴占民,昨日出庭受审的还有吴占民的妹妹吴玉娟。根据此前的调查显示,吴玉娟明知吴占民把手枪和子弹放在她家,却没有声张,也涉嫌犯罪。

    但是吴玉娟却当庭表示,吴占民作案后把手枪放在了她家的一个枕头下面,并没有包裹起来,她曾经用一块丝巾把手枪包好,放在自家的柜子里,但是她坚称自己不知道包的是什么东西。面对法官的调查,她甚至称不认识那就是手枪。

    昨日13时多,庭审结束。

    辩论焦点

    律师辩称王新学

    一项罪名不成立

    公诉机关指控,王新学、吴占民涉嫌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吴占民的妹妹涉嫌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在法庭辩论阶段,王新学的律师提出的观点成为辩论焦点之一。

    王新学的律师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不是特定人,而王新学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吓唬前妻,并要回欠款,没有侵犯不特定的多数人。

    此外王新学没有亲自实施开枪行为,吴占民自己选择了开枪的方式,王新学虽然应该考虑到相关情况,但也只能属于过失,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请求法庭适用缓刑或判处较短刑期。

    吴占民的辩护律师也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长春发生枪击案”续

(责任编辑:孙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