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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2010-2-2 9:2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五论向陈燕萍法官学习

    “陈法官只认法不认人,这样的法官,我佩服”;“案件到了陈法官手里,我们心里就踏实了”。群众的口碑是陈燕萍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最权威裁判。

    在农村、基层法庭办案,虽然大案不多,但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际关系,法官所面临的亲情挑战、友情干扰、金钱诱惑一点也不比在都市和法院机关少。面对当事人的送礼,陈燕萍严厉批评,不为利动;有人托她丈夫给说说话,她晓之以理,不为情扰。14年来,她从未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她用公正树立了权威,以廉洁赢得了公信。

    考察陈燕萍的人生轨迹,不难发现,陈燕萍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形象的树立靠的主要不是外部约束,而是内心的坚守和自律。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不论她主动请缨到基层法庭办案还是八小时之外趁当事人在家插空送达法律文书;不论她因细小疏忽主动登门向当事人道歉还是为了办好案而潜心学习了解群众方言习俗;不论她为当事人精打细算节省打官司费用还是为救助残疾儿童而四处奔波。我们都能看得出,她是一个心中有大爱的人。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对人民的爱。有了这种爱,她愿意付出,不讲索取;有了这种爱,她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看得高于一切;有了这种爱,她把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看作司法的生命,也看作自己的生命。

    王胜俊院长指出,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好廉政教育,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刚刚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也为反腐倡廉筑牢了防火墙和隔离带。但教育需要互动,廉政教育效果如何,关键要看受教育者即广大法官的意愿,看他们思想上是否认同,行动上是否主动。陈燕萍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远离领导、远离组织,但距离并没有阻隔陈燕萍接受教育和监督,她把被动教育转换成自我教育,把外部监督转变为修身自律。这一切都缘于她心中有大爱,眼里有群众。正是这种权力观念、这种责任意识,驱使她始终以培养人格、修炼品质、陶冶情操为己任。

    学习陈燕萍,就要在修身律己上下工夫。“心中无私念,何处染尘埃”。只有打牢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不为私利所惑,不为杂念所障,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能守住公平正义底线,自觉抵制外界诱惑,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

    典型的成长,并非一帆风顺。学习典型,同样需要付出艰辛。但只要我们像陈燕萍那样,坚定信念,心存大爱,“不诱于誉,不恐于非”,在法律与金钱、人情等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就一定能够实现人生境界的提升,就一定能培养起良好的品质和高尚的职业操守,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孙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