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于2002年12月26日成立,是市总工会直属的、人财物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帮扶中心在市辖县(市)区和基层工会成立了13个分中心。
中心位于市中心人民广场东侧(长春大街243号),办公大厅总面积420平方米。
中心大厅设有6个服务窗口: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小额借款、特困救助、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配备救助车辆、录音电话、传真机、电子触摸屏和大屏幕滚动电子显示板。中心还投资3万元设计开发了用于帮扶业务的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工作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程序化和网络化。
帮扶中心的工作定位是:拾遗补阙、救急济难。帮扶中心采取集中资金、集中物资、集中岗位、集中援助的办法,对遇到特殊困难的职工群体和个人进行一站式服务。
帮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实行免费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服务;对生活难以为继的困难职工实施生活救助;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向困难群体、困难职工和劳动模范提供法律援助。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成立,充份体现了党和政府、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怀,是新时期工会组织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维护职能的形象工程。帮扶中心成立以来,以职工困难为已任,以困难职工为重点,坚持为困难职工亲情服务,较好地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了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困难企业及困难职工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好评。2003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专程到帮扶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全国总工会各位副主席、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副部长以及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都曾先后来到帮扶中心视察工作;帮扶中心党支部连续4年被市委直属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心2004年被评为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2005年,在长春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2006年,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评为“2005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单位”;2006年7月6日,在“全国促进再就业、推动帮扶中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全国总工会在全国360多家地市级以上城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中选树15家为“全国工会模范帮扶中心”。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获此殊荣。
地址:中心人民广场东侧(长春大街243号)
电话:88916384
传真:88916384
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