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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

供热投诉电话:82715673

供热价格
居民住宅: 26.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经营性房屋:31.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其他房屋:28.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经营性房屋层高超过3米的,每超高0.3米,热价加收5%,最高加收不超过50%。
*以上价格均包含供热企业维修改造管网到楼内控制阀的费用。

    关于不要暖气的居民的收费标准:按长春市供热管理规定,不要暖气要交20%取暖费。如果不交,5年内恢复取暖要补交20%费用和滞纳金,5年后取消供热资格,再恢复供热要缴纳出装费,每平米50元。

长春热力集团网站

 

 

 
政策法规
· 供热取费标准
· 新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 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供热秩序的通知
· 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
· 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
· 关于做好城区供热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常见问题
· 晚供热或提前停止供热怎么退费?
· 温度不达标要供用热双方签字吗?
· 新建的房屋开栓怎么交费?
· 今冬供热期的起止时间及不想用热的办法?
· 10月1日后交费要收滞纳金吗?
· 哪些低保户可享受优惠政策?
· 今冬供暖的最低温度是多少?